拱墅区公司注册

杭州拱墅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流程

杭州公司注册 2022-04-07 21:35 浏览次数:

一、基本信息

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30116151028
受理机构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机构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
委托部门 无委托部门 服务对象 个人/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
即办件
线上24小时内办结,线下当日办结。
法定办结时限 15(工作日)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否
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全流程网报、快递送达 特别程序 无相关特别程序
权力属性 本级保留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层级 区县级
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(Ⅳ级) 适用对象说明 无特定说明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
涉及的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或牵头处(科)室名称 行政审批中心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
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 法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
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

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;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,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。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,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办事信息
是否网办 是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/现场窗口申请/邮寄申请 通办范围 无通办服务
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
中介服务
中介服务事项名称
不涉及中介服务
设定依据 —
结果信息
审批结果类型 出证办结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审批结果样本 样本下载
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送达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。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/快递送达

二、办理条件

数量限制
无数量限制

受理条件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及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
禁止性要求
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及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备注
1 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(合伙)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》,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2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,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3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,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,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5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6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(详见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》及其《指导目录》),复印件一份。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或电子件 纸质或电子 1份 A4 必要 内容清晰,真实有效 — —

四、办理流程

五、现场办理地点具体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(市民之家)(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绍兴路555号)2号楼2楼商事登记窗口

 
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除法定节假日)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

六、常见问题

1

问:为什么要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?

答:按照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要求,总局依照《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(中央层面设定,2019年版)》和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(GB/T4754-2017)》,有关主管部门明确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,建立了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条目(以下简称规范条目),理清证照对应关系,有效处理好企业(包括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,并对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进行区分标注,使企业更便捷取得营业执照自主开展经营活动。规范条目的确定将经营范围的填报登记方式由“自己填”、“叙述式”优化为“选条目”“概括式”,由申请人自主查询并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,方便登记审查,对于全部使用规范条目的经营范围登记申请,登记机关可通过智能审查,快速审核通过。

备注:以上信息资料整理自杭州政务服务网,具体以其最新版本为准!